Dream Maker 老漂 不要有和人斗的心,你要赢的是你自己!

天涯蓝药师与他的小说"在东莞"

小说《在东莞》又名《80后——睡在东莞》,在天涯论坛连载,引起热捧,点击率达200万,先后有十余家出版社联系作者“天涯蓝药师”,要求出版此书。但因描写东莞桑拿业惹来麻烦。

人物简介  [1] 元平,真名袁磊,知名写手,2010年年度网络十大写手,在天涯,新浪拥有大量药粉。1981年出生于湖南益阳,湖南科技大学中文系毕业,2003年进入佛山顺德北滘中学担任语文教师,中教一级职称(相当于大学教师讲师),研究生课程班结业,曾任校红帆文学社指导老师。次年,阮芳也进入该校担任美术老师,二人相识相恋,随后结婚。在学校,元平是师生公认的优秀老师,深受欢迎。

 

  袁磊平常工作之余喜欢文学创作,曾经也发表过不少文章,在天涯论坛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其网名“天涯蓝药师”被大家熟知。现是天涯牛人堂成员,新浪、天涯认证名人。

 

小说简介

  网络小说《在东莞》(曾用名《80后——睡在东莞》),在新浪读书、天涯社区等网站都有转载,且点击率很高,迅速拥有了大量药粉。化名“天涯蓝药师”的小说作者元平在天涯发表的帖子中写道:“《在东莞》以80后爱情、东莞酒店、现实生活为背景,幽默青春真实,写出一个不为人知的隐秘世界。”

 

  元平(化名),顺德北滘中学高三语文教师。在网上,他有个名字叫“天涯蓝药师”,这个网名因为描写东莞酒店行业的网络小说《在东莞》而小有名气,他的这部作品单是在天涯“舞文弄墨”论坛点击就接近600万,在天涯文学长期排收藏版第一,整个网络点击超过3000万。

 

  这部小说是袁磊2009年6月份开始写作,一共花了5个多月时间,原名《80后——睡在东莞》,一共84章,39万余字,在天涯论坛连载后,引起热捧,点击率很高,先后有十余家出版社联系蓝药师,要求出版此书。但书稿的一审二审都通过了,三审却始终无法通过。后来天涯杂谈的版主建议蓝药师更改个别敏感字眼,同时小说更名为《在东莞》。2010年被评为年度网络十大作品,天涯蓝药师荣获年度十大写手。

 

  作者被拘

2010年9月26日,东莞警方从顺德北滘中学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带走袁磊,目前他已经被刑事拘留,关押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里。他的妻子表示,小说“完全不涉及色情,只是一个现实批判性质的小说”,虽然小说描写东莞桑拿行业,但他本人从没去过桑拿场所。而警方认为该小说传播影响较大,损害了东莞的形象,已经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

 

  优秀老师已被警方带走

 

  阮芳说,2010年9月下旬,丈夫在办公室被警方带走时,她并不知情。她在开会,后来学校一个领导跑来告诉她,元平被警察带走了,她觉得应该没什么大事,没有进一步询问,而开会中间,给丈夫发了短信及打电话,但均无回应。

 

  开完会,晚上6点许,阮芳接到警方一个电话,通知她去北滘派出所。在那里,她看到了元平,但二人没能说上话。当晚,元平被东莞警方押回东莞。

 

  元平被东莞警方带走一事,目前在北滘中学尚未引起震动,很多师生尚不知情,只是隐约听说,“元老师去东莞办事了。”

 

  丈夫出事后,阮芳已为他向学校请假,并聘请律师。[2]

 

小说内容

  所写内容来自阅读和想象

 

  阮芳说,元平是一个典型的宅男,性格内向,不爱说话,夫妻二人每天都是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元平大学时代是一个公认的才子,思维灵活,就喜欢舞文弄墨,写小说,在校报发表很多文章。工作后,元平喜欢阅读天涯论坛,也尝试发了一些帖子。

 

  “我认为这个小说,完全不涉及色情,只是一个现实批判性质的小说。”阮芳说,丈夫洁身自好,从没去过桑拿场所,身边也没有这样的朋友,所写内容完全是源自想象及阅读经验。要说有生活基础,“那就是他看到过站街女。”

 

  阮芳说,丈夫今年考过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熟稔法律,心理素质良好,人格健全,绝对不会触犯法律,传播淫秽色情文字等。

 

要求删帖

  丈夫被抓妻子曾要求删帖

 

  元平与阮芳的孩子不足两岁,家中还有一个56岁的母亲,身体不好,老人尚不知儿子出事。阮芳只是告诉婆婆,元平出东莞办事。

 

  元平已在顺德买房,阮芳说,他们家境良好,丈夫写小说只是出于爱好,不是为了商业利益。

 

  丈夫被带走后,阮芳一度听取律师建议,利用丈夫的账号登录,要求天涯论坛管理员删除《在东莞》,昨天,她经过思索,认为此举完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又要求管理员恢复原帖。

 

  “好好照顾女儿!”这是元平被带走后,托警方捎给阮芳的唯一一句话。

 

  顺德警方表示,东莞警方带走元平之前,与他们有过接触,手续齐全。

 

  北滘中学彭校长表示自己还在外地出差,还不知道此事,返校后将过问此事。

 

警方证实

  东莞厚街警方:确实带走了小说作者

 

  南都讯记者韩成良 东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此前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已经关注到网络小说《在东莞》。市公安局宣传科昨晚回应,对于9月26日厚街警方到顺德抓该书作者一事暂时还不知情。据介绍,东莞镇街公安分局的一些行动,市局不一定会全部掌握。东莞所有镇街分局、甚至基层派出所外出行动抓人,回执文书上落款都是“东莞市公安局”。

 

  昨晚,东莞厚街警方表示,9月26日下午他们确实到顺德北滘中学带回《在东莞》作者元平。目前,元平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已被东莞警方刑事拘留。[2]

 

慕容雪村

  也许下一个就是我

 

  2010年9月29日零点三十分,南都记者电话联系了知名网络作家慕容雪村。“因小说创作而被抓起来,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情”。慕容雪村说,自己写完网络小说《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后,成都有关方面曾专门开会批判该小说;《深圳向左天堂向右》发于网络后,也有官员不点名批评。

 

  “这个作者的命运应该也是我的命运”,慕容雪村说,自己写小说,也描写了很多真实场所和场景,如果东莞警方认定《在东莞》作者涉及当地色情场所,那“我也早该被抓进去了”。

 

  慕容雪村说,其实自己一直有个困惑。如果小说内容是完全虚构的,当然惹不到麻烦,如果小说内容是真实的,“但其实我是说这个地方有泡狗屎,但你不去清理,警方反而去抓说出皇帝不穿新衣的小孩,这种事情不可思议。”他认为,宪法保护公民言论自由。

 

  “我呼吁全国网民、知识分子都来关注这件事”,慕容雪村说,虽然没看过《在东莞》,但小说作者因言获罪,而自己创作经历和该作者相似,“如果他被抓了,也许下一个就是我。”[2]

 

天涯版主

  如果是黄色小说,我们早删了

 

  天涯ID:天涯蓝药师,注册于2005年10月3日。他的小说《80后——睡在东莞》最早于2009年6月17日发表在天涯杂谈,2009年8月9日,他因“杂谈敏感词多,让药师无法忍受”转而把小说改名《在东莞》连载于天涯的文学板块“舞文弄墨”,迄今为止该小说的点击已经超过了两百万。

 

  “蜘蛛1”是舞文弄墨的首席版主,他向南都记者介绍说,这部小说描写的“东莞的城市生活,有揭秘桑拿行业和夜生活内幕的性质”,小说“只能算三流,可能达不到出版要求,但写得很真实”。他认为从有关部门的判断标准看,这小说也只能算文学作品而非色情出版物,“在东莞是文学作品,不是黄色小说。小说有些黄,但都是很文学的描写,如果拿电影来比喻,它不是A片,而是三级片。如果是黄色小说,我们也早就删除了。”[2]

 

律师说法

  周泽:事关创作自由需慎之又慎

 

  昨日,针对东莞警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拘网络小说《在东莞》作者元平一事,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接受了南都记者的采访。此前“渭南书案”中,周泽也是纪实文学《大迁徙》作者谢朝平的律师。

 

  有艺术价值的文学作品不属淫秽物品

 

  《在东莞》一文,一直以网络小说的形式在天涯等网站连载,是否属于淫秽物品?

 

  对此,周泽律师认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作为网络小说,《在东莞》应视为有艺术价值的文学作品,不属于淫秽物品。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是否有艺术价值,可能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因此,判断一件有色情内容的作品是否属于淫秽物品,需慎之又慎,毕竟事关创作自由、言论出版自由。

 

  中国政法大学的洪道德教授认为,东莞书案莫名其妙,因为东莞没有执法权,袁磊户籍所在地,创作所在地都不是东莞,东莞没有跨地域追捕权力,程序明显错误,所以确实莫名其妙。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城市不是法人,也没有名誉权。

 

  最好由文学界去作出判断

 

  “是否淫秽物品,应该交给文学艺术专家去判断,而不应该由警察来判断。警方简单将一个作品认定为淫秽物品可能损害创作自由。”周泽认为,如果其是小说,属具有艺术价值的文学作品,就不属淫秽物品;即使小说内有一定写实成分,但作为小说,纪实作品仍然属于文学作品范畴。

 

  同时,周泽表示,传播淫秽物品罪本身属于故意犯罪,需要取决于传播者对作品本身的认知,如果传播者根本不认为其传播的是淫秽物品,就很难说其有故意,从而缺乏主观故意。

 

  此外,小说虚构情节,是合理的。涉及具体地名和场所,如果不实,最多是侵害名誉权的问题,不能以传播淫秽物品罪相责。[2]

 

相关评论

  渭南警方以莫须有的“非法经营罪”逮捕作家谢朝平的阴霾未散,治下“莞式服务”享誉天下的东莞警方就扣回了以当地色情服务为背景创作小说的作者。无疑,制作、复制、传播淫秽读物是违法的;“扫黄打非”亦是当前人民公安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但究竟《在东莞》“淫秽”与否,恐怕不该由厚街警方单方面说了算。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看完新闻,笔者“很低俗”地看了该小说的前几段。小说有没有艺术价值不敢说,但除了在语言上“野“点外,笔者认为,它还绝对算不上“很黄很暴力”。这才佩服起东莞警方的“色彩”分辨率,只亏这辨别力是对人对事的,要在不“扫黄”的季节,断然看不见。

 

  有很多人说元平被抓是正确的,但是他们违反了办案程序,小说更多的反映是生活,这么真实的作品,如果不叫好的话?那么难道我们天天去背四书五经

 

  很多现实的社会是需要这样的小说来向我们解释清楚的!

 

作者被释放

  9月30日凌晨消息:“依照广东的习俗,我正准备柚子叶、元宝(当地的一种纸钱)和大米给老公去晦气呢。”9月30日零时已过,阮芳(化名)兴奋得睡不着觉,因为被东莞警方带走超过72小时的老公——“天涯蓝药师”即将回家。根据广东当地媒体报道,9月26日,广东顺德北滘中学高三语文教师元平,因发表网络小说《在东莞》,被警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拘留。据其妻阮芳介绍,《在东莞》描写的是东莞桑拿行业,属于一篇现实批判性质的小说,并不涉及色情。

 

  阮芳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29日23时左右,接到老公言简意赅的电话,“老婆,我可以回去了,在家等我,估计一两个小时内。”阮芳说,电话是从东莞市厚街镇公安分局打来的,“天涯蓝药师”没有在电话中告诉阮芳警方是因为何种原因“让他回家”。按照路程计算,从东莞厚街镇到佛山市顺德北滘,确实需要一两个小时。

 

  28日晚,阮芳接到东莞市厚街镇警方的电话,让她29日赴厚街镇公安分局给“天涯蓝药师”送钱、送衣服。29日8时,阮芳从佛山市顺德北滘出发,9时半左右到达。阮芳说由于“天涯蓝药师”向一位警察借了500元,但她不知是哪位,因而没有还上。当天中午12时许,阮芳录完口供返回顺德,并没有和“天涯蓝药师”见上面,具体情况怎么样了,阮芳也不清楚。

 

  记者在天涯社区看到,该事件已经被网友推到了风口浪尖,《在东莞》已经成为该社区排行第一的搜索热点。得知“天涯蓝药师”即将回家的消息,网友Nyshuai在30日零时许发帖说:“老师,我们明天有2节语文课,我们在课室等你……6班全体人员。”

 

  29日晚,记者联系了广东省公安厅及东莞市宣传部门的负责人,他们均对此事三缄其口。据广东当地媒体透露,自从此事被纸媒报道出来后,他们已经收到相关部门的禁令,不准报道及炒作。

 

  元平的网名是“天涯蓝药师”,2009年完成小说《80后——睡在东莞》,并在天涯论坛连载,引起热捧,点击率达200万,先后有十余家出版社联系他,要求出版此书。书稿一审二审都通过了,三审却始终无法通过。后来天涯杂谈的版主建议他更改个别敏感字眼,同时把小说更名为《在东莞》。

 

  东莞厚街警方表示,9月26日下午,他们确实到顺德北滘中学带回了《在东莞》的作者“天涯蓝药师”。29日,广东警方通过微博回应称,东莞警方会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结合各类证据依法处理。若涉案小说经审查后不能认定为淫秽物品,原立案单位也会依法撤销案件。[3]

 

  凌晨1点30分,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与袁磊本人取得了联系,他说已平安到家,见到了老婆孩子。

 

  对于是否被警方无罪释放的问题,袁磊说,“因跟东莞那边有约定,而且答应了别人,不想跟媒体谈那边发生的事了,也不想再纠缠警方是怎么给自己下的结论。”

 

  “那边(东莞)警察对我挺好的,也很文明,我没受什么苦,身体很好!”袁磊说,希望通过潇湘晨报给关心他的媒体和网友说声感谢,以后他也会写很多没争议的东西。“

 

  渭南书案”的律师周泽称,广东省公安厅发布的信息表明,东莞警方根本没有确认涉案小说是“淫秽物品”,就先立了案去抓人,这明显“违反办案程序”。周泽称,警方应该先确定涉嫌的犯罪事实,这是立案的前提。而现在东莞警方的所为表明,警察可以“先假定你有罪,把人刑拘后再确定证据”。[4]

Tags: 在东莞 天涯蓝药师 小说

发布: 老漂 分类: 音乐|故事 评论: 0 浏览: 399
留言列表
发表留言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